1、只有经有关部门培训、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才能操作桥式起重机(包括电动单梁、双梁线控和司机操作的桥式起重机)。
2、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。
3、操作人员应掌握起重机的各部性能、用途和安全事项,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,熟悉各种吊运知识和指挥信号。
4、操作者的基本要求;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,应做到稳、准、快、安全、合理。
5、操作人员工作前: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操作前,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,在确认一切正常后,方可送电闸,对各种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,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可靠性,并记录在交接班本中。
6、操作人员工作中应做到:
A、起重机在启动时、靠近其他起重机时、吊物下降、接近地面人员时、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发出警告信号。
B、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。
C、严禁吊运的物件从人上方通过或停留,应使吊物沿安全通道移动。D、严格遵守“十不吊”: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;超载不吊;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;吊物上面有人不吊;安全装置不齐或失灵不吊;工件埋在地下或与设备有钩挂时不吊;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;有棱角吊物无防护措施不吊;斜拉歪吊不吊;危险物品不吊。
E、除非有紧急情况外,不准打反车。
F、在操作中,应由专人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。
7、起重机工作结束后,应将吊钩提升到较高位置,吊钩上不准悬挂吊具或吊物,将手柄扳回零位,断电后填写好交接班纪录,关好操作室门下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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